
联合执法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
岳塘新闻网1月18日讯(通讯员:张阳阳)近日,群众举报称书院路街道飞机坪社区荣通二号路上有人销售烟花爆竹。书院路街道应急管理站迅速响应,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执法队、书院路派出所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执法,发现并处置2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,扣押烟花爆竹100余件。
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,对未经许可经营、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,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春节将至,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随之而来,非法运输、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发生。书院路街道在辖区内全面启动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行动,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执法队、书院路派出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,对非法运输、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。
责编:于杨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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